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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人数越来越多,考试难度越来越高,励志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考生的备考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今,各位考生应当都因为备考而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生怕自己错过一个知识点,关于法理学考研知识点的复习就更是让不少2022年的考生“谈虎色变”,不知道该怎么复习这些知识点。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加深入的复习关于法理学的考研知识点,研学长特意整理了“人大法学2022年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希望能给各位励志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考生带来帮助。
随着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人数越来越多,考试难度越来越高,励志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考生的备考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今,各位考生应当都因为备考而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生怕自己错过一个知识点,关于法理学考研知识点的复习就更是让不少2022年的考生“谈虎色变”,不知道该怎么复习这些知识点。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加深入的复习关于法理学的考研知识点,跃研特意整理了“人大法学2022年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希望能给各位励志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的考生带来帮助。
法的作用有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表现在:
第一,法是社会发展的主观因素,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客观规律的限制。立法者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客观规律的限制以及社会文化发展的限制而任意立法,也不可能依靠法律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
第二、法受其本身属性的限制。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
第三、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决定于国家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国内和国际环境,以及统治阶级对调整这种关系是否关切。
第四、法还受到被社会所制约的主体对法的利用程度的局限。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水平高,就能比较充分、恰当地发挥法律的作用。反之,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水平低,认识不到法律的作用,不能及时将社会需要上升为法律,或者不能确定适用何种法律调整手段,或者将已有的法律束之高阁,或者根本就不知法不懂法,法律的价值则不能得到应有的利用。
因此,应正确认识法的作用。我们考察法的作用不能脱离社会的经济制度、政治形势和文化条件,既要看到法的重大作用,又要看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以上就是跃研整理的“人大法学2022年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各位考生,跃研希望各位考生在紧张的备考时光中,以充满乐观的心态做好考研备考工作,为实现研究生梦想而拼搏。如果考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2022年各个考研科目的知识点整理,请关注公众号“跃研考研网”,更多实时资讯尽在跃研公众号!